1、《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三款 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行为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消防法》第二十八条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楼道作为火灾时的重要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须时刻保持安全和畅通。
2、不合法。拆除消防设施是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的门窗不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3、是有建设单位配备,房屋建设好以后要先经过消防验收的。
4、《消防法》第54条规定,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在消防监督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的,应当通知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立即采取措施消除隐患;不及时消除隐患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依照规定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采取临时查封措施。
5、对于面积较大的商业租户,虽然无需在首次租用时进行二次消防验收,但在进行大规模装修或改变原有用途时,仍需重新申请消防手续,以确保商业空间的消防安全符合最新的规定和标准。这体现了在商业运营中对消防安全的持续关注与严格管理。
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有效,否则不准使用。(10)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作业人员和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消防平面布局规定 施工现场的消防平面布局应包括:出入口、围墙、围挡场内临时道路给水管网或管路、配电线路走向与高度办公用房、宿舍、发电机房、变配电房等临时消防车道、消防救援场地与消防水源环形消防 消防出入口应满足消防车通行要求,并宜设置在不同方向,数量不宜少于2个。
、临时用房、临时设施的布置应满足现场防火、灭火及人员安全疏散的要求。
施工现场消防管理办法:各种消防器材保持完整完好。水枪经常检查,保持开关灵活、喷嘴畅通,附件齐全无锈蚀。水带充水后防骤然折弯,不要被油类污染,用后需清洗晾干,收藏时应单层卷起,竖放在上。
施工现场设消防、警示等各种标牌,现场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及足够的消防水源,消防器材周围3m内严禁堆放其他材料,确保畅通。施工用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易燃材料设专库储存。电气焊作业,电器设备的安装必须由持证的电焊工、电工等专业技术工人操作。
建筑工程现场消防管理制度?施工现场重点防火部位,如仓库、食堂、木工间、脚手架、工棚等易燃的区域,必须设置消防器材、机具,不得随便借作他用,并按规范设置灭火器。临时设施区域内应按规定设置消防器材,一般为每100M2临时设施设置十公升灭火器。
1、施工现场重点防火部位,如仓库、食堂、木工间、脚手架、工棚等易燃的区域,必须设置消防器材、机具,不得随便借作他用,并按规范设置灭火器。临时设施区域内应按规定设置消防器材,一般为每100M2临时设施设置十公升灭火器。
2、施工现场应设置灭火器、临时消防给水系统和应急照明等临时消防设施。在建工程及临时用房的下列场所应配置灭火器:1 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及使用场所。2 动火作业场所。3 可燃材料存放、加工及使用场所。4 厨房操作间、锅炉房、发电机房、变配电房、设备用房、办公用房、宿舍等临时用房。
3、本规定所称施工现场是指建筑工程施工工地堆放各种建筑材料、装置的仓库或堆场;施工人员办公室、宿舍、食堂、更衣室等临时性生活用建筑物;施工作业区以及有较大火灾危险性的临时变电所配电箱、乙炔发生器间、油漆间、木工间、电工间、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仓库等。
4、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3)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4)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时,必须经施工企业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应及时拆除。
5、动火烧焊、切割作业时必须在现场按规定配置灭火用水或灭火器材。装修装饰施工和使用油漆等易爆物体较多的场所,应视现场实际情况,适当增加灭火器材。
1、消防器材配备国家标准如下:明确消防器材的种类与配备数量。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灭火毯、消防应急灯等,建筑物、公共场所等应按照其规模、使用功能和消防安全需求进行相应的配备。灭火器的配备应根据场所的火灾风险等级和面积来决定数量与类型。规定消防器材的质量标准。
2、消防器材的配备标准对于各类建筑场所至关重要。根据规定,不同区域的消防安全要求各有不同。例如,厨房在100平方米以内的面积应配置3-4个灭火器,每增加50平方米就增加1个。材料库,50平方米内至少1个,面积每增50平方米至少增配1个,存储可燃材料多时需额外增加。
3、每50平方米的营业面积应配备一个灭火器。所配备的灭火器必须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其有效期不得超过两年。商户需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检查,确保其功能正常,避免失效。灭火器的放置位置应选在易于取用的空地或角落,避免高挂或放置在其他不易接触的地方。每隔两年,应由专业人员进行一次灭火器的检验。
4、消防设施、设备的放置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未设置消防栓的项目部,室内灭火器的配置要求:每50平方米配备不少于1具4kg干粉灭火器;每个生产场所配备不少于10具灭火器。办公室、宿舍、小型仓库等每两个房间配备不少于1具4kg干粉灭火器;每个办公生活区配备不少于4具灭火器。
5、此外,根据《国务院消防条例》的规定,每个消防器材都需要按期检测。检测周期应当不少于一年一次,每种器材均应以检验报告作为有效的凭证。关于配备的种类和数量,国家也制定了相关的标准,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等文件根据建筑物使用性质和性质等级进行规定。
1、消防器材配备国家标准如下:明确消防器材的种类与配备数量。消防器材包括灭火器、灭火毯、消防应急灯等,建筑物、公共场所等应按照其规模、使用功能和消防安全需求进行相应的配备。灭火器的配备应根据场所的火灾风险等级和面积来决定数量与类型。规定消防器材的质量标准。
2、未设置消防栓的项目部,室内灭火器的配置要求:每50平方米配备不少于1具4kg干粉灭火器;每个生产场所配备不少于10具灭火器。办公室、宿舍、小型仓库等每两个房间配备不少于1具4kg干粉灭火器;每个办公生活区配备不少于4具灭火器。
3、消防器材的配备标准对于各类建筑场所至关重要。根据规定,不同区域的消防安全要求各有不同。例如,厨房在100平方米以内的面积应配置3-4个灭火器,每增加50平方米就增加1个。材料库,50平方米内至少1个,面积每增50平方米至少增配1个,存储可燃材料多时需额外增加。
4、根据《国务院消防条例》,所有消防器材都需要定期检测,检测周期不少于一年一次,并且需要有检验报告作为有效凭证。 配备的灭火器种类和数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如《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14)等文件的规定。 消防器材的配置应遵循消防部门的相关规范和法律法规,确保建筑物的安全。
法律分析: 所有项目部的配电房、电控室、厨房等消防重点场所,每个房间内配备4kg的干粉灭火器不少于2具。 值班室、门卫室等单独建筑配备灭火器不少于1具。 办公室、宿舍、小型仓库等按每两个房间配备4kg干粉灭火器不少于1具。 每个项目的生产场所配备灭火器不少于10具。
消防设施、设备的放置应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未设置消防栓的项目部,室内灭火器的配置要求:每50平方米配备不少于1具4kg干粉灭火器;每个生产场所配备不少于10具灭火器。办公室、宿舍、小型仓库等每两个房间配备不少于1具4kg干粉灭火器;每个办公生活区配备不少于4具灭火器。
培训学校应严格遵循《消防法》与《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配备消防设施,保障师生安全。具体消防设施标准如下: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建筑面积500平方米以上或高度超过18米的培训学校,必须配备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以及时发现火情。
在临时搭建的建筑区域内,每100平方米应配备两只10升容量的灭火器。 若大型临时设施的总面积超过1200平方米,应设置专用的消防用具,如太平桶、积水桶(池)、黄沙池,并确保周围环境无易燃物品堆放。 临时木工间、油漆间、木机具间等场所,每25平方米应配备一只灭火器。
亲,老板好。对于300平方米及以上的营业场所,消防要求如下: 场所内必须配备自动喷淋设施,确保每9平方米至少有一个喷头。 安装烟雾报警器,以便在火灾发生时及时报警。 配备消火栓,其数量应按照每150平方米设置一个的标准来配置。 还需配备灭火器,以应对初期火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