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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救援队装备配置标准(应急救援队装备配置标准是什么)

2024-10-0621

黑龙江省消防条例的黑龙江省消防条例

1、火灾处理: 单位不得擅自清理现场,火灾调查有专门机构。应急救援: 公安消防员职责,危急事件救援。违规处罚: 违规行为罚款、警告,严重者停产停业。消防人员行为: 职权滥用将受行政处分。条例施行与废止: 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旧条例作废。

2、黑龙江省政府在推进消防安全管理方面的重要一步是通过了《黑龙江省消防条例》。这部法规是在2010年8月13日,由黑龙江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在第十八次会议上审议通过的,具有法律效力。公告编号为第32号,表明了其在立法程序中的重要地位。

3、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维护公共安全,保护公民人身和公私财产安全,保障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凡在本省行政管辖区域内的单位、个人均应当遵守本条例。

4、第三条 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5、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消防工作,保护公共财产和公民生命、财产的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一切单位和个人。

6、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全省消防管理,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保护公共财产、公民人身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做好消防工作,是各级人民政府、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的责任和全省人民的义务。

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全文」(3)

1、第三篇章: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政府及部门职责 上海市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2、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若存在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三年内发生严重事故或被认定为需要重点监管的情况,将被列为重点监督管理单位。针对重大隐患,政府会指定部门监督制定治理计划,资金保障和治理工作也得到明确规定。

3、在城乡规划禁止建设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的区域内,已建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项目,由安全生产监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在规定期限内进行调整;需要转产、停产、搬迁、关闭的,由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实施,并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补贴。

4、第一条:为了加强上海市的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城市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上海市实际情况,制定了《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2021修订版)。

5、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本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及其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6、本市建立和健全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 安全生产应当以人为本,从业人员享有安全生产的平等权利。第五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监控体系,并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南江县综合应急救援队伍保障经费如何落实?

第三十二条 综合应急救援队伍的经费来源采取多元化,包括政府补助、组建单位自筹和社会捐赠,以确保队伍的正常运转。第三十三条 日常管理、训练、演练、装备购置维护及跨区域增援任务等经费,依据财政体制纳入县级预算,对社会化救援任务的企业救援队伍,县财政提供适当补助。

第六条强调,以县消防部队(包括公安消防大队和政府专职消防队)为基础,组建南江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将矿山救护队力量并入,同时在县消防大队增设综合应急救援大队的牌子。

第六章 培训演练第二十七条,县综合应急救援大队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队人员的集中培训,同时每年至少开展两次综合性演练,以提升整体应急响应能力。第二十八条,各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组建部门,如消防、交通等部门,需承担本行业领域的培训和演练工作。

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设保障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救援支队、大队建设也在稳步推进,截至2010年7月,153个地级政府挂牌成立了应急救援支队,821个县级政府挂牌成立了应急救援大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一般计划通过3年时间健全市、县两级救援队伍。